挺进深蓝,铁骑踏浪当先锋******
挺进深蓝,铁骑踏浪当先锋
■王泽洲 王冠彪
作为人民海军首支驱逐舰部队,北部战区海军某驱逐舰支队代代官兵以敢为人先的坚强意志和敢打头阵的豪情壮志,创造了多项“首次”和“第一”。几十年来,他们传承发扬以“赤胆忠诚、敢打必胜、勇于担当、甘于奉献”为内涵的“先锋精神”,让红色基因融入官兵血脉,积淀成为一支部队的精神品格,不断续写先锋故事的新篇章。
——编 者
“胜负之征,精神先见。”漫漫征途,北部战区海军某驱逐舰支队官兵以敢为人先、勇争第一的血性胆气,冲锋在人民海军建设发展的前沿。几十年来,他们把“先锋”战旗代代相传,传承发扬以“赤胆忠诚、敢打必胜、勇于担当、甘于奉献”为内涵的“先锋精神”,在波澜壮阔的蓝色航程上书写了壮丽多彩的奋斗篇章。
一
“前进、前进,光荣的驱逐舰,高扬旗帜永远前进……”伴着激昂的歌声,我们走进该支队“先锋史馆”,首先映入眼帘的便是人民海军第一艘驱逐舰——鞍山舰的部分实物材料。展览区内,一张张老照片生动再现该舰官兵当年战风斗浪、勇闯大洋的场景。
从1954年至1971年,在长达17年的时间里,以鞍山舰为代表的“四大金刚”是当时中国海军仅有的4艘驱逐舰。1971年,我国第一代国产驱逐舰首舰济南舰正式服役于该支队,标志着中国自此有了自行建造水面舰艇的能力。
1994年,我国第二代国产驱逐舰首舰哈尔滨舰在该支队入列。哈尔滨舰官兵奋力拼搏、激流勇进,先后创造首次使用对空导弹击落靶弹、首次横跨太平洋、首访美洲大陆、首次出岛链训练等多个突破,圆满完成远洋护航、中外联演、实兵演习等重大任务40余项,被中央军委授予“海上先锋舰”荣誉称号。
一代代官兵用奋斗与实干,创造了该支队光荣而厚重的历史——鞍山舰,服役38年,航行20多万海里,曾创造了海上连续航泊56昼夜的纪录;济南舰,圆满完成试验任务1000余项,为人民海军水面舰艇定型、生产作出重大贡献,被誉为“国防现代化装备试验的开路先锋”;青岛舰,历时4个月,访问10国10港,完成人民海军首次环球航行;首艘国产万吨大驱南昌舰,入列当年形成战斗力,五出一岛链、首航白令海、演兵西南沙,在中俄“海上联合-2021”军事演习中,打出首发命中的优异成绩……
多个“第一”“首次”的背后,蕴藏的是推动该支队建设发展的精神密码——“先锋精神”。几十年来,在“先锋精神”的激励下,该支队官兵牢记使命、枕戈待旦,在一次次任务中淬炼出敢打硬仗的军人血性,练就了克敌制胜的过硬本领。
二
清晨,海浪轻轻拍在船舷上。黄海之畔的海军博物馆,人民海军首艘驱逐舰——鞍山舰静静停泊。码头的游客不时驻足,与舰艏那清晰的舷号“101”合影。
如今,新一代南昌舰官兵继承了“101”这个光荣的舷号。两代“101”,时间跨度长达60多年,见证了人民海军的发展壮大,也见证了一代代驱逐舰官兵勇闯大洋、争当先锋的深蓝航迹。
“老一代‘101’舰舰员甘当新中国海军事业的‘拓荒人’,作为新一代‘101’舰舰员,我们要领会好‘英雄舰、英雄兵’的深刻内涵,传承弘扬他们的宝贵精神,为‘先锋精神’续写新的篇章。”近日,在南昌舰的甲板上,该舰组织开展“学舰史、当尖兵”活动,下士边显亮的即兴讲演引来阵阵掌声。
近年来,该支队常态组织“学队史、知传统、当先锋”主题活动,通过参观见学、事迹报告、仪式教育等方式,引导官兵从光荣传统中感悟奋斗基因、提升精神素养。针对部队点多面广的实际,他们积极开展“甲板课堂”“战位巡讲”等活动,引导官兵不断强化矢志强军的责任担当。
先锋广场、先锋史馆、先锋长廊、先锋雕塑……该支队汇总组建以来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和优秀集体事迹,作为展现官兵代代传承“先锋精神”的文化窗口,为新时代官兵树立起奋勇争先的榜样。
“10天时间,临沂舰与潍坊舰四进也门交战区,将800多名人员安全护送撤离……”临沂舰下士张新建至今仍记得自己刚上舰、不适应舰队生活时,部门教导员靳慧荣的那堂教育课——靳慧荣带他来到支队“先锋长廊”,讲述也门撤侨的事迹,让他深受触动。如今,早已成为一名合格舰员的张新建,仍会时不时来到“先锋长廊”,从那一个个英雄故事中汲取力量。
树高千尺不忘根。虽然装备在更新换代,官兵换了一茬又一茬,但“先锋精神”的口号在该支队越叫越响。它就像一块强大的“磁场”,把官兵牢牢凝聚在一起,激励一代代官兵扎根岗位、建功海疆。
三
克劳塞维茨说:“物质的原因和结果不过是刀柄,精神的原因和结果才是贵重的金属,才是真正的锋利刀刃。”“先锋精神”浓缩的是该支队一代代官兵听党指挥的忠诚史、浴血海天的战斗史、敢为人先的创业史、矢志复兴的奋进史。它扎根、萌发、绽放的每一步,都激励着官兵勇往直前。
“活电路”“排故王”……众多荣誉和赞扬的背后是该支队沈阳舰区队长舒令十几年如一日、肩扛使命不断向前冲锋的身影。
那年初春,黄海某海域风急浪高。一枚导弹从沈阳舰呼啸出鞘,直扑海上靶船。伴随导弹命中靶船的那一刻,舒令带领官兵创造了海军首次使用舰空导弹打击水面目标的新纪录。
成功从来垂青于有准备的人。成功的背后,是舒令整天铆在战位,研究系统之间协同;是他关闭灯光无数次练习盲操,只为提高速度;是“白+黑”“5+2”、加紧训练的辛苦付出。
从军21年来,舒令荣立个人二等功2次、三等功1次,获全军士官优秀人才奖一等奖,先后被评为全国向上向善好青年、全军爱军精武标兵,并带领区队荣立集体二等功1次。
先锋基因孕育先锋传人,先锋传人延续先锋故事。
那年年初,某海域,西宁舰作为中方唯一参演舰艇参加中俄伊海上联演。联演伊始,一道难题摆在西宁舰官兵面前:所有参演舰艇需使用外方设定的战术规则。
西宁舰迅速组成攻关小组,逐条分析战术规则,很快便吃透了整套流程,并连夜拟制方案进行了全流程推演。联演期间,西宁舰高标准完成编队运动、轻武器射击、阅舰式等多个科目演练。在武力营救科目中,他们第一个精准占位,率先完成登临检查。联演结束后,曾乘坐西宁舰参加多国海军活动的一位外军将领专程登舰慰问,称赞西宁舰官兵:“非常棒!”
参加首次三军联合大演习、9赴亚丁湾执行护航任务……先锋之剑越磨越利。如今,新时代的“先锋”传人正驰骋在远海大洋,守卫着碧海蓝天,不断续写着向海图强的新篇章。
公司员工年会醉酒身亡 法院判令死者担责95%******
□ 本报记者 章宁旦
□ 本报通讯员 黄彩华
春节将至,又到了人们聚餐喝酒较多的时节,但欢乐的同时也要防止乐极生悲。近日,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通报一起因年底聚餐醉酒引发的猝死索赔案。法院认定醉酒猝死者作为完全行为能力人自行担责95%,聚餐组织者担责5%,其他同桌人已尽一般社交安全义务,无需担责。
酒后猝死:员工家属索赔逾百万元
20多岁的吴某是深圳某公司员工,被派驻公司关联企业东莞某公司。2021年2月2日18时许,吴某和几个同事一起,在东莞某公司食堂参加年会聚餐。同桌就餐人员有何某某等6人,其间吴某喝了酒。当天20时许,吴某由同桌两人搀扶,该公司负责人跟随其后,送往公司宿舍楼休息,给其两瓶矿泉水后离开。
吴某室友称,吴某当晚两次呕吐,他都帮忙清理了。次日上午,东莞某公司负责人带牛奶鸡蛋到宿舍探视,询问吴某是否喝多。吴某苏醒,但摆手表示不想吃东西。当天13时,室友回到宿舍,吴某听到动静后起床。室友询问吴某是否严重,吴某没有回答,看了看自己的被子、枕头、衣服说“怎么这样”,就进了洗手间。室友随即离开宿舍上班。18时许,室友下班发现吴某晕倒在宿舍洗手间,便呼喊同事救助,并拨打120。急救人员赶到,吴某已无心跳。室友随后报警。
2021年7月,吴某家属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状告深圳某公司、东莞某公司以及跟吴某同桌用餐的6人,认为对方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索赔共计111万多元。
法院判决:聚餐组织者承担5%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本案关键在于吴某的死亡应由谁承担责任。
关于吴某死因,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显示死因为心源性猝死,由于未进行尸检,也没有检测血液中的酒精浓度,现已无法通过医疗检验手段确定。根据聚餐当晚与吴某同桌的两人在公安机关的陈述,吴某聚餐时喝了酒,结合吴某在聚餐后需要同桌两人搀扶回宿舍,以及回到宿舍后两次呕吐的情况可以推定,吴某死亡前存在醉酒情况。加上吴某对室友的问话未正常回应,无法正常上班,饮酒第二天即死亡,由此可推定,吴某死亡与饮酒有关。
关于责任承担,吴某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对饮酒可能造成的危险后果有足够清醒的认识,其对死亡结果承担主要责任。东莞某公司是聚餐组织者,提供了白酒、红酒、啤酒,在吴某饮酒后两次呕吐、次日无法正常上班的情况下未及时将其送医治疗,应对吴某的死亡承担一定责任。深圳某公司未组织和参与聚餐,吴某作为深圳某公司员工参与聚餐,并不属于工作任务,人社部门亦认定吴某的死亡不属于工伤,故深圳某公司无需承担责任。吴某家属未能举证证明聚餐他人存在恶意劝酒行为,餐桌上正常共同饮酒不构成侵权,因而不能产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故同桌者没有法定救助义务。聚餐结束后,同桌两人将吴某搀扶回宿舍,另一人跟随其后,并为吴某准备矿泉水,结合没有证据证明当时存在其他异常情况,法院认定同桌者已尽到安全注意义务,没有过错。吴某家属要求同桌者对吴某死亡应当有预见性以及承担相应义务,明显超出一般社交应尽注意义务的边界,法院不予支持。
综上,根据各方过错,法院酌定吴某自行承担95%责任,东莞某公司承担5%责任,其他被告无需担责。
吴某家属不服,提出上诉。近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不能无限扩大同桌责任
承办本案审判的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法官方淑敏称,同桌吃饭一起喝酒,是社会常见现象。聚餐中,喝酒者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要对自身喝酒可能产生的后果承担最大责任。如果喝酒者酒后发生意外,组织者和同桌者存在强迫性劝酒行为、明知喝酒者不能喝酒仍劝其喝酒、喝酒者失去自控能力但同桌者未安全护送、明知喝酒者酒后驾车未劝阻等情况,同桌者则需承担法律责任。但如果组织者和同桌者已尽了正常安全注意义务,则不能将其责任义务无限扩大理解,否则就会人人自危,影响正常社会交往。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